原本是充满期待去观剧的,没想到看了更新的剧集之后,大失所望。潘粤明一脸萎靡不振的样子哪有警察局长的刚正形象?自己的哥哥是涉案企业的老总,警察回避制度可以没有,潘照样主办此案;其还可以编造理由长押邱建设超48小时,甚至让手下上小私刑,还可以去省厅公事加塞,入室殴打自媒体人,将举报信给被举报人看,甚至证物都能私自偷拿给嫌疑犯……好家伙,这是警察局长还是黑社会老大?为办案不择手段?建议本剧改名“消失的法规”得了,全是槽点,无力再追,只想知道大结局后这剧能得几分。李白的感情经历是一生先后娶过两次媳妇,然后私情又有过两次。第一段婚姻发生在李白27岁时。在古时,男子一般16岁就开始结婚了,李白27岁还没有婚史,已经算是大龄剩男了。不过在诗坛上,他已认识了苏颋、岑参、孟浩然、李邕等一帮名流,地位蒸蒸日上。在扬州,他认识了孟少府,李白也称呼他为“孟赞府”“维扬孟公”,尽管名字没有流传于后世,但他对李白的帮助却非常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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